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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2 07:04:00
来源:
得荣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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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文件精神,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明确内设科室工作职责,压实责任,建立了相关工作考核制度。截止2022年底,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一)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包括部门、机构信息5条、政策法规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法定信息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73条),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2022年未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 信息公开内容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同时,县司法局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细化规定。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主动公开民众关切领域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县司法局办公室按照《得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来县局递交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的申请逐个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当场予以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针对网上申请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及时进行回复。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保密局工作要求进行办理。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做好信息发布登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检修专网。二是加强平台安全维护。三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在公开基本内容时,将本单位相关信息集中收集,如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均由财务审核把关后进行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2023年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以政府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培训,用好载体,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