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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0-31 12:23:42
来源:
得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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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本报告综合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完善我局权责清单事项目录。按照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权责清单统一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已将权责清单目录全面梳理完毕。同时已将我局的权责清单目录在得荣县人民政务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二是深化“互联网+”便民服务。我局出入境管理科严格落实公安出入境网上办理平台。,实现群众随时、随地填写出入境申请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系列平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全面组织开展系列平安活动。深入开展公安机关“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安防体验基地建设力度,强化防范诈骗宣传和网络安全监管,积小平安为大平安。

四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后台保障工作。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动态、公示公告、政务信息、热点回应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真正在做到了高效率为群众服务。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办理流程中各项环节要求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主要包括:办理人员、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标准、办理结果、承诺时限等信息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使群众更加清晰的了解我局各项工作业务。

二是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人防信息网、隐形技防网、显性物防网三网融合,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提升智能安全防范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和建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充分了解运用政策,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原因为:一是制度机制尚需健全完善。围绕贯彻新《条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项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日常检查,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