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得荣县太阳谷镇河东下街11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5922342 | 负责人 | 四郎邓珠 |
得荣县公安局(简称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工作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侦破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政治案件、重特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制毒、贩毒案件,开展全县政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重大行动,处理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负责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来我县视察参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督察、教育、训练和管理,组织全县公安宣传工作。
(九)组织、规划、推动全县公安法制建设;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和建设县消防部队。
(十二)指导县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三)做好公安装备计划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公安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