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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得荣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通知
2023-08-21 10:22:39
来源:
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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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得荣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通知

〔2023〕72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十五届县人民政府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得荣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得荣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实效,防范项目引进风险,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项目信息收集

(一)县级各相关单位及部门明确招商引资信息联络员和分管负责人,积极策划包装项目,以纸质档形式报“县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对外合作办公室”(下文简称“对外合作办公室”),同时建立信息传递渠道,定期、及时沟通招商引资信息。

(二)对外合作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区域定位和产业规划进行比较筛选、补充完善,通过省、州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网站宣传平台对外发布,进行全面推介。

(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对外合作办公室统筹开展项目专题推介会或组织参加省、州招商引资推介会,接待投资主体来县拜访、双向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投资信息。

二、项目对接洽谈

(一)投资方提供详实、准确、规范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法人身份证等资料。

(二)投资方提供投资项目用地拟选址意见,如已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投资方就项目合作、建设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洽谈。

三、项目论证评估

(一)对外合作办公室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会审或以正式公函形式征求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出具明确书面意见,必要时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论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实行业是否准入;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涉及矿业权、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有关规定及其他要求;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核实是否属农业用地范畴,进行土地流转备案及奖补工作等;甘孜州得荣生态环境局核实是否涉及城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核实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依法提供环评审批、政策咨询和服务等;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实项目方提供的项目四至坐标、矢量图层(国家2000系)是否征占使用林地、草地,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涉及的规定要求标准;属地乡镇核实项目落地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利益、是否符合可流转土地等。对外合作办公室汇总意见后向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可行性,进行集体研究形成综合性评估意见。

(二)对外合作办公室与投资方沟通,形成一致意见,草拟项目框架协议或正式投资协议,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意见建议,县司法局审查是否合法,出具明确书面意见,委托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三)对外合作办公室将框架协议或正式投资协议交于县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项目签约

对外合作办公室与投资方协商,组织签约仪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与投资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共同签约。

五、项目跟踪服务

(一)一般项目由对外合作办公室根据产业类别将引入项目移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推进项目落地落实。重点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将引入项目移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县级主要领导或行业分管领导牵头,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形成“一事一专班”推进。

(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投资方在县依法注册为实施投资项目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协助配合投资方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办理开工前用地、规划、立项、环评、风评、能评、设计、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

(三)项目主管单位落实项目后续服务和动态监管,加强对项目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等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履行协议义务,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关于成立得荣县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得荣县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的实施《得荣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实现规范招商,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工作实效,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成立得荣县全域开放和经济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廖 大 洪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 权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泽 郎 初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 灵 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缪 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靳 科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办、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商联常务副职,县委编办、县团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甘孜州得荣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机关事务局、国家税务得荣税务局、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十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缪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信商务局陈启芬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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