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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得荣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2月18日,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我县2020年4月7日印发的《得荣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得府办〔2020〕53号)文件中第三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得荣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适用范围
《得荣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分为六大章节,适用于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片区工委、各乡(镇)。
二、政策背景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发〔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加强和规范我县各部门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分为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报销管理。
最后附上了得荣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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