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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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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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
游商:扎西罗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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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内容 |
违 法 事 实 |
2022年7月6日得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西上街临时摊点进行检查时,发现第九摊位游商扎西罗布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且零售的音像制品为非法音像制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处 罚 依 据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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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 |
执 法 结 果 |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光碟26张 |
结 案 时 间 |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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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编 号 |
(川甘得)文综罚字[2022]F—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