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我局对我县域黑臭水体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排查,我县域不存在黑臭水体,现将排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6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36-5923111
三、意见收集人
次仁郎吉(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