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屏障,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客运市场秩序,依法整治时骏牌非标农用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出租车扰乱经营等道路交通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得荣县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及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2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监督电话:08365922219(得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三、意见收集人
泽仁友珍(得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附件:得荣县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及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得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得荣县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及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
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属非标不合格车辆,无合法上路资质,非法营运出租车不仅扰乱客运市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彻底清除该类车辆带来的交通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抓、部门联动、源头清零、路面严查、疏堵并举思路,推进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全面淘汰,重拳整治非法营运,压实属地与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改善农村道路及城区客运秩序。
(二)工作目标
针对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和非法运营出租车两类车辆违法多发的现象搭建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实现隐患排查、劝导、处置、销号闭环管理;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提升,两类车辆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概率大幅下降。
(三)整治阶段(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清理与长效巩固同步推进阶段,前期全域宣传摸排、台账建立、线索收集工作已全部完成,现阶段持续常态化开展联合路面执法,落实上门劝导报废、现场查扣违法车辆、典型案例曝光等攻坚举措,同步常态化开展整治“回头看”清零遗留存量,动态完善车辆台账,健全常态化巡查、联合管控、考核问责长效机制,实现时骏牌非标农用车与非法营运隐患长效管控。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对象
(一)时骏牌非标农用车整治重点
一是对现有的时骏牌非标农用车,一车一档建立台账;该类车辆整体非标不合格,严禁上路通行,增设车辆性质认定环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对车辆是否属于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作出认定,经依法认定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其他非标车辆,依法禁止上道路行驶,并引导所有人主动报废,实现存量清零,杜绝新增车辆流入我县;二是拼装改装“四不像”、其他非标及外省流入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
(二)非法营运出租车整治重点
一是无营运资质私家车非法载客、私装顶灯计价器冒充出租车;二是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私自揽客、损毁车载监控;三是网约车人车证不符、线下巡游揽客;四是重点整治区域:国省道、县道、城区道路与乡村道路。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得荣县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及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泽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阿丹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继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四郎邓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十乡(镇),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县委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司法局、国投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统筹方案落实、联合行动、数据汇总、督导通报、台账归档。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建档
乡镇联合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登记现有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基础信息,建立管控台账,不设检验相关栏目(10月底前完成);交警、交通依托举报、监控、网格员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清单精准布控。
(二)常态化联合路面执法
各单位常态化联合路检,对查获的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先开展车辆性质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区分车辆类型,经依法认定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其他非标车辆,依法禁止上道路行驶并劝导车主主动报废;交通牵头、交警配合常态化在重点点位巡查,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扣押处罚并公示典型案例。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治成效。
(三)源头清零管控
上门宣传报废政策引导车主主动上交、拆解、注销;拒不配合劝导仍驾车上路行驶的,路面查获后先开展车辆性质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作出判定,经依法认定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其他非标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并持续劝导报废;市监局常态化排查农机门店,切断时骏牌非标农用车销售渠道。
(四)疏堵结合规范客运市场
督促出租车企业规范文明运营,优化城乡便民客运班次,补齐群众出行需求;公开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兑现有效线索奖励。
(五)全域宣传引导
乡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栏张贴整治公告,执法部门入户以案释法;县级媒体持续推送整治政策、事故警示,引导车主主动报废、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与时骏牌非标农用车。
(六)信息互通闭环处置
建立乡镇、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公安、交通、实行“排查—登记—劝导—查处—报废/处罚—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
五、职责分工
(一)常态化路面联合执法打击(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基层派出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持续开展全域常态化联合路面执法管控。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统筹国省道、城乡主干道设卡巡逻,对上路行驶的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先行暂扣并开展车辆性质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区分车辆类别,经依法认定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其余非标车辆依法禁止上路并督促车主主动报废;同步严查车辆超员、无证、套牌等违法行为,依托智能卡口锁定跨县非法营运嫌疑车辆,建立黑名单动态管控机制。各基层派出所负责乡村道路巡查管控,及时查扣辖区违规行驶非标农用车,收集、上报违法线索。交通执法部门在城区重点区域、城乡出入口、客流点位定点值守、错峰稽查,依法扣押、处罚非法营运车辆,常态化公示典型违法案例。整治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成效,压实路面管控责任。
(二)抓实风险隐患源头清零管控(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托前期摸排建立的车辆台账,持续开展源头清零管控。农机部门全面摸排登记辖区时骏牌非标农用车,持续入户宣讲报废注销政策,常态化引导车主主动上交、拆解、注销车辆。县公安局
=对拒不配合劝导、擅自驾车上路的时骏牌非标农用车,路面查获后先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开展车辆性质认定,经依法认定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不属于上述两类车辆的依法禁止上路行驶并持续劝导车主主动报废。县市监局常态化排查全县农机销售、维修门店,严厉查处私自销售、拼装、改装时骏牌非标农用车违法行为,彻底切断非标车辆流通销售渠道,从源头杜绝增量隐患。
(三)规范客运市场补齐出行保障(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投公司
坚持疏堵结合、治违保通,全面规范城乡客运市场秩序。持续约谈出租车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车辆规范文明运营;动态优化城乡便民客运班次,最大限度补齐群众日常出行缺口,从根源减少黑车滋生空间。全面公开非法营运、非标农用车违法上路线索举报电话,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奖励兑现机制,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共治。住建部门常态化督导各在建工地,严禁工地租用时骏牌非标农用车、非法营运车辆转运建材、接送务工人员。国投公司负责为老百姓租用农机,解决群众的用车需求。财政部门全程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推进。
(四)全域多维宣传警示引导(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县委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开展全覆盖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依托乡村广播、村组微信群、村务宣传栏持续张贴、推送整治公告;执法人员常态化入户开展以案释法宣讲,面对面讲解非标车辆危害、报废政策及非法营运违法后果。县级融媒体平台持续推送整治政策解读、典型事故案例、违法曝光信息,引导车主主动报废非标车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与时骏牌非标农用车。县委宣传部常态化巡查网络平台,清理跨县非法揽客、黑车接单等线上信息,阻断非法营运线上客源渠道。
(五)行业协同监管隐患督导考核(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十乡(镇),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县委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司法局
县应急管理局将时骏牌非标农用车整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对整治推进不力、隐患反弹突出的点位、行业、区域实行挂牌督办,常态化督导各单位履职尽责、抓实隐患整改。县司法局全程提供行政执法法律指导,统一执法文书标准,协助化解整治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纠纷、群众矛盾,保障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
(六)线索闭环处置全域动态管控(自2026年8月1日起,为期6个月)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严格落实“排查—登记—劝导—查处—报废/处罚—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各乡镇持续发挥属地主体责任,依托村组干部、网格员、劝导员动态更新违法线索;常态化开展村口劝导值守,及时劝返违规上路车辆;及时移交至执法部门,持续入户开展矛盾疏导、报废劝导,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日常巡查管控,实现存量清零、增量杜绝、动态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杜绝推诿。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对整治不力、隐患突出单位通报、追责。
(二)规范文明执法:严格依照交通、农机、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统一标准,柔性处置矛盾,防范舆情风险。
(三)强化协同联动:树立全县一盘棋思路,常态化开展联合行动、信息共享,消除源头、路面监管盲区。
(四)稳妥防范风险:做好政策解释沟通,依法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保障整治平稳推进。
(五)开展评估总结:各成员单位要紧盯整治过程问效,全力梳理整治情况,总结进展、分析问题,提出巩固整治成果的机制举措,形成系统整治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