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河道行洪、生态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整治我县河道非法采砂、乱占乱堆、乱倒垃圾、障碍物堆积等河湖“四乱”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得荣县河道非法采砂及“四乱”问题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监督电话:0836-5922313(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三、意见收集人
高瑞琦(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附件:得荣县河道非法采砂及“四乱”问题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得荣县河道非法采砂及“四乱”问题整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得荣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