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城市供水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城区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常态化抽样检测工作,现将本季度水质检测报告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监督电话:0836-5922961(得荣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三、意见收集人
格绒次仁(得荣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附件:
得荣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