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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示
2024-01-18 21:25:10
来源:
得荣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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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审计局于2023年5月19日至7月7日对我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处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审计整改结果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23年8月17日下发审计报告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23个问题制定72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审计报告共反馈23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5个,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有劳动力脱贫家庭就业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8月至9月对太阳谷镇等乡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二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关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的核查机制》,并已于9月底前完成2023年1549名脱贫人口入户核查;三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1月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发放稳岗固岗补贴以及脱贫户自主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等方式使有劳动力能力的脱贫户至少有一人就业。

2.关于“农村公益性岗位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23年8至9月深入贡波乡等乡镇农村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二是20239月底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督促十乡镇为全部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120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关于“项目论证不充分、盲目实施,导致产业失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得荣县纪委监委已将该问题交予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查处,2023年9月27日已完成初步核实。

4.关于:关于“个别项目资金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县民宗局、白松镇人民政府组织组成专班,在9月份赴白松村开展实地核查,完成了4.29万元问题金额核实和处置工作,并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于10月17日将报告报送至州审计局。

5.关于“超规定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0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组织局属各站室负责人和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学习教育会,组织学习了项目招投标法、工程质量保证金最新管理办法及项目规定程序,对项目办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023年8月26日与瓦卡生猪基地项目承建单位四川鸿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质保金预留比例,并于2023年8月30日将玛格绵羊保种繁育场质保金4.24万元退还四川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关于“援建资金使用不合规、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3年8月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资金监管;二是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2023年7月28日制定完善《县域景区综合设施建设项目(100万)经费使用规划方案》,并于2023年8月4日将归垫的0.86万元以及未明确用途的22.17万元上交财政;三是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8月4日完成项目资料归集工作。

7.关于“培训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23年8月2日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今后要对项目的实施状况严加审核,并按相关规定拨付款项;二是得荣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

8.关于“产业帮扶项目规划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办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9月25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已派出专业人员到我县与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就规划编制问题进行沟通。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配合县第三方编制单位于2023年10月底完成《得荣县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并提出修改意见;三是县政府于2024年1月7日召开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得荣县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并于1月8日印发《得荣县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成立、管理制度建立和清理方案制定等工作;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牵头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三资”清理业务培训,推动清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于2025年6月底前按照清理方案完成各村“三资”清理确权;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025年7月底前指导各乡镇、村完成村级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中共得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0月30日制定得荣县“三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10月31日成立得荣县村集体经济监督领导小组,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工作职责(试行);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3年于8月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通知,10月23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10月24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制度培训会、下基层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培训。(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三、四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部分农业保险政策推进滞后、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023年9月底前深入各乡镇开展政策性保险宣传,积极动员群众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政策性保险购买;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3年9月底与承保公司加强对接,商谈开发特色险种,2023年12月底前会同承保公司深入各乡镇开展专项宣传;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会同承保公司在2024年7月底前针对有意愿购买特色险种的合作社、种养殖户等完成农业保险试点示范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培训会,2023年9月深入八日乡等乡(镇)开展政策性保险宣传,12月15日完成小麦种植保险购买;二是2023年8月16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对接农业保险相关事宜,对开发特色险种进行商谈,12月15至19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联合保险公司到日雨镇、瓦卡镇、太阳谷镇、白松镇普及农业保险惠农政策。(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三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部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县财政局在2023年8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做到政策入心入脑、全面掌握;二是责成县财政局在2023年8月底前按要求计提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并补提去年未足额计提部分;三是责成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等三家单位在2023年8月底前将结存资金641.66万元上缴财政代管户;四是责成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023年8月底前召开相关会议,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并于2023年8月底前将实施完工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并于2024年7月底前完工并拨付资金;五是责成白松镇、奔都乡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并拨付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县财政局在2023年8月4日,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安排13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其中包括:补齐2022年未足额计提的0.5万元);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奔都乡、白松镇等三家单位在8月底前已将结存资金641.66万元上缴财政代管户;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8月1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财经知识学习,并于8月2日将部分已实施完项目结余资金1.125万元上缴国库;五是奔都乡于9月27完成环境整治项目并完成资金支付;六是白松镇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2022年乡村振兴(门扎村项目)和白松镇产业示范基地附属设施项目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审计结算,待结算完成后支付资金。(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四未到整改时限,白松镇未完成支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4.关于“权责利不对等,资金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今后凡涉及全县性的重大经济和产业政策及发展措施的制定和修改,严格按《得荣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得委办〔2021〕119号)规定,“由主管部门报县委财经委员会研究,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程序执行;二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于2023年8月20日对土改民宿建设项目现场已完成工程量进行阶段性审计,并在阶段性审计报告出具后3日内,已支付的1000万元除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按完成实物工程量30%金额进行认付外,剩余款项由甘达仲坝公司全额退回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前将代管的1400万元按照县人民政府研究投向处置资金,并于2023年8月底前制定完善入股分红资金安全监管制度及拨付流程,向甘达仲坝公司建议完善其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实时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四是县经信商务局2023年8月底前对良君阁集团的履约能力、企业资产经营情况等开展尽职调查,今后凡涉及政府招商项目,严格按照《得荣县招商引资流程》执行;五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督促甘达仲坝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全面进场开工,2023年8月底前将甘达仲坝公司支付的32.97万元固定分红到村。

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办已严格执行《得荣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得委办〔2021〕119号),9月至12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都已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二是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于2023年8月20日对土改民宿建设项目现场完成工程量进行阶段性审计,并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三是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向甘达仲坝公司发函建议其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并制定完善入股分红资金安全监管制度及拨付流程;四是县经信商务局已于2023年8月10日按照《得荣县招商引资流程》完成良君阁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能力、企业资产经营情况的尽职调查;五是甘达仲坝公司已于2023年8月7日将32.97万元固定分红支付到国投集团账户,国投集团已于8月18日前将分红支付到村。(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措施三1400万投向正在研究中,措施二法院正在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5.关于“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奔都乡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支付资金;二是古学乡督促德则村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100亩蜜源种植、更换养蜂指导员,并在2023年12月底前补齐蜂群;三是瓦卡镇在2023年9月底前组织村民对地块杂草进行清理,落实项目管护责任,2024年3月底前对葡萄苗株进行补种,提高葡萄种植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奔都乡已于2023年8月4日完成玛格绵羊项目并支付项目资金22万元;二是古学乡德则村在10月底完成了100亩蜜源种植,并更换养蜂指导员,签订了养蜂劳务协议书;三是瓦卡镇在2023年9月3日至5日组织村民对葡萄基地块杂草进行全面清理,并召集村两委落实基地管护责任分工。(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三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6.关于“建成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各部门、乡镇配合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县产业项目修订完善项目入库前的论证会商机制并完成清理工作,责任部门、乡镇根据清理结果在2023年12月底前分门别类制定盘活方案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审核,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在2024年7月底前按方案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底前按川贝母饮片加工厂需求将部分检测设备租赁给得荣县福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设备划转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用于农安中心检测实验室建设;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4年7月底前同潜在的经营租赁主体会商研究,明确权责义务,完善瓦卡镇阿称村生猪养殖基地配套设施,达到企业养殖需求并投入运营;四是县自然资源局在2023年11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盘活方案;五是瓦卡镇在2023年10月底前提请相关部门对“红色之恋”苹果种植项目进行评估,2023年11月前瓦卡镇根据评估结果向县政府提出具体处理建议并完成整改;六是八日乡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玛格绵羊保种繁育场电力供应并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11月24日完成关于产业项目入库前论证会商业机制的清理报告,30日完成《产业项目入库论证会商机制》。瓦卡镇报送藏香猪规模养殖场盘活建设项目,八日乡报送关于请求解决共巴村玛格绵羊保种基地电力维修资金的报告,奔都乡报送关于奔都村草莓基地盘活方案,部分乡镇正在报送盘活方案;二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已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将部分检测设备租赁给得荣县福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并制定汉麻检测设备移交清单将剩余设备划转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用于农安中心检测实验室建设;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16日向县政府提交关于盘活低效用地建议方案的请示;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森林和草原局于2023年10月23日对瓦卡镇“红色之恋”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建议转变产业。瓦卡镇子实村于11月向县政府报送关于发展葡萄种植基地100亩及附属设施项目实施方案。该问题正在整改中。(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措施一部分乡镇盘活方案正在报送中,整改措施一、三、六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7.关于“奖补政策执行落实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配合在2023年11月底前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葡萄产业奖补政策,按照《得荣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报请报县委财经委员会研究、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下发执行;二是日雨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配合在2024年7月底前按照最新政策完成奖补清算及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得荣县葡萄产业优先发展意见奖补机制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并于2023年11月16日印发《荣县葡萄产业优先发展意见奖补机制实施细则》。(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二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8.关于“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在今后加大对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审核把关力度、对利益联结机制不全,带动群众增收能力弱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在2023年10月初组织专题培训,对全县涉及衔接资金项目的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指导;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在2023年10月底前对全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到村项目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清理核实,并制定工作措施;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在2024年7月底前指导各乡镇、部门完善入股分红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五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督促瓦卡镇子庚村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3年10月18日发送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审核把关的函,请县乡村振兴局加大对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审核把关力度、对利益联结机制不全,带动群众增收能力弱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涉及衔接资金的乡镇和部门开展了2023年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入库专题培训会;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3年10月30日完成对全县财政统筹整合资金到村项目的利益联结机制清理核实并形成报告,印发了《加强新型经营主题利益联结机制工作方案》;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已于2023年9月11日函告瓦卡镇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回收本金,目前法院正在执行中。(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四未到整改时限,措施五法院正在执行中,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9.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被套取和损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在2023年8月底前向中麻公司发函,要求其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详细资料和佐证材料或退回资金,并将相关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在2023年9月底前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县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进行学习;三是古学乡督促左贡村在2023年8月前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企业拖欠的11.9万元土地流转费;四是农行得荣县支行加强与法院沟通对接,争取强制执行早日落地见效。

整改情况:一是政府已就甘孜州中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应退回的180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县政府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在2023年10月13日召开得荣县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培训会,对《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进行学习;三是学乡于2023年8月就企业拖欠的23.8万元土地流转费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含审计发现反馈的11.9万);四是农行得荣县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10月与法院进行对接,法院在9月13日冻结被执行人甘孜州中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中的3730657.23元,实际控制3945.25元。以及被执行人王秀强名下网络资金、银行卡,银行卡以3730657.23元为限冻结,实际控制4379.92元,网络资金微信和支付宝共控制资金7329.31元。10月17日对被执行人王秀强名下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街道12号15层5号的房屋进行查封。该问题正在整改中。(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措施一、三、四法院正在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0.关于“部分产业项目未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白松镇人民政府在2023年8月底前与华鑫公司进行协商调解并在法院备案,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收回资金,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由白松镇人民政府及涉及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在2023年9月底前与农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调解并在法院备案,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收回资金,若公司未按期还款,由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古学乡人民政府牵头在2023年9月底前对农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欠支辖区内土地流转费、农民工工资进行统计,与农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协商调解并在法院备案,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收回资金,若公司未按期还款,由古学乡人民政府及涉及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4年7月底前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古学乡蔬菜基地(第二期)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白松镇于2023年10月17日与华鑫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调解;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3年10月17日对农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目前正在准备后续司法程序相关材料。三是古学乡人民政府对农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起诉,目前正在准备后续司法程序相关材料。(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四未到整改时限,措施一、二、三法院正在处理,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1.关于“入股资金未实现股权量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责成瓦卡镇在2024年3月前对现有投入进行初步明确股权,在2024年7月底前按规定量化股权,保障村集体利益。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整改措施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2.关于“产业扶持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底前筹集1200万元,按照县人民政府研究投向处置资金;二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底前与得荣县太阳魂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就借款与资金占用费用进行协商调解并在法院备案,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收回资金,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由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底筹集1200万元并转入阿称村委员会账户,政府开会决议将该笔资金投入酿酒葡萄产业,目前正与西鸽集体等企业进行投资商谈;二是县国有投资集团与得荣县太阳魂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进行协商调解并在法院备案,并制定还款计划,在2023年10月17日收回第一阶段资金30万。(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措施二中因分阶段收回资金时间跨度大,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3.关于“移交资产未确权登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制定浪中村川贝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70个大棚权属归属方案,按程序提交会议审定后,将大棚产权按方案划拨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进行确权移交;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4年6月底前牵头成立川贝母大棚管理委员会,管理后续经营收益分配等事项。

整改情况:县农牧农村科技局已制定浪中村川贝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70个大棚权属归属方案并提交审议申请(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措施一中因常务会还未召开,措施二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4.关于“部分党建引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组织部在2023年8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2023年10月底前会同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得荣县中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联审制度》,确保今后选定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二是日雨镇拟定项目推进时间表,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古学乡在2023年10月底前按程序将1.2亩土地纳入集体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完成权属权变更;四是茨巫乡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育苗基地和毛桃生产区除草、补种等工作,提高项目质效、拓宽销路;五是日雨镇在2023年9月底前制定项目转型方案,交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实施;六是白松镇在2023年10月底前从闲置的毛驴养殖基地中分出部分圈舍养殖生猪,做到产业长短结合。同时改进毛驴养殖技术,养殖适应本地的毛驴品种,盘活养殖基地。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得荣县党建引领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对州审计局反馈问题进行通报,对相关乡镇进行批评。10月23日制定了得荣县中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联审制度,为今后选定项目提供依据;二是古学乡在2023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决定将土地权属变更为比拥村村集体所有并投入厂房建设;三是茨巫乡在2023年10月19日对毛桃育苗基地开展除草,21日开展毛桃补种、移栽工作。四是日雨镇在2023年9月21日召开因地制宜 共谋产业转型发展会议,制定项目转型方案,并交县委组织部审核实施;日雨镇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会议讨论毛驴养殖项目的转型发展方向,决定在做好列依村26头毛驴养殖的基础上,分出部分圈舍养殖生猪,并存栏达50头。同时改进养殖技术,在冬季将毛驴迁移至农户家中养殖,对毛驴养殖基地进行消杀和改善圈舍设施,目前部分毛驴为本地品种,可通过配种的方式来改良配种,提高毛驴存活率。(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措施二未到整改时限,措施三资产管理平台出现问题未进行资产管理登记,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5.关于“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牵头在2023年10月前对2016年—2018年筹集的3796万元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报县委政府;二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3年12月底前根据资金清理情况牵头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政府常务会审议;三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指导各乡镇、部门在2024年7月底前按审定后方案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2023年10月9日下发关于对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10月24日完成对2016年—2018年筹集的3796万元产业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详细的专题报告报县委政府;二是县农牧农村科技局于12月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提交审议申请(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措施二因常务会未召开,措施三未到整改时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建议,我县全部接受并采纳建议,严格按照审计建议推进下一步工作,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廖大洪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县政府办,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泽郎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王堃同志、县乡村振兴局扎西邓珠同志、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罗绒益西同志,负责处理具体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全程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整改。

(二)进一步精准落实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精准施策力度,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把资金申报审核关口。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管理。全面落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的资金监督平台,加大资金支付的审核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推进资金绩效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原则,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围绕重点项目、大额资金等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重大资金风险。

(四)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积极主动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切实做到“先办手续后开工、竣工验收后使用”。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决策论证,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工程款结算和质保金预留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五)进一步科学谋划产业。积极总结近年来产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在产业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得荣适合发展什么产业,全面征求群众愿意发展什么产业,认真分析比较优势,坚持市场导向,营造良好影响环境,引进优质企业,完善产业扶持与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打造标准化生产链条,推动产品品质提升,增强产品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社纽带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做好政府指导,千方百计壮大村集体经济,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审计整改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督促各乡镇、部门完成整改,建立问题台账要求按期清零销号,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对整改情况通报并进行部署,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通过常态化监管与问责,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抓出成效的高压态势。

(七)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果的运用、举一反三,真正使深化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干部转变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的过程,成为推进我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县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得荣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