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得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启动茨巫乡日拥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茨巫乡日拥村。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7.1840公顷,其中农用地7.184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公顷,其他园地7.184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单位
得荣县人民政府
四、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将开展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得荣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和得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4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不得新建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层和装潢;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停止办理一切经营、税务登记手续。
凡在本公告之日后抢裁、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水利、交通等设施,将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征收土地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确保不改变土地原状和房屋现状。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得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被征地单位名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组(社)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农用地 | ||||||||||||
小计 | 其中可调园地 | 小计 | 其中可调林地 | ||||||||||||||||||
得荣县 | 茨巫乡 | 日拥村 | / | 7.1840 | 7.1840 | 7.1840 | 7.1840 | ||||||||||||||
集体土地小计 | 7.1840 | 7.1840 | 7.1840 | 7.1840 | |||||||||||||||||
国有土地小计 | |||||||||||||||||||||
合计 | 7.1840 | 7.1840 |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