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保综合股
2023-08-29 11:47:44
来源:
甘孜州得荣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8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两法衔接”、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的组织立项、起草、协调和审核报批、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大气、机动车、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县大气环境持续达标规划。承担大气污染源来源解析,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承担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大气固定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综合分析,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排污权交易工作。
  (三)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水体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功能区划,确定水体纳污能力,承担城市、工业等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建立并组织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四)土壤与固废环境科。负责全县土壤、固废、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承担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性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经营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危险废物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以及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