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得荣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事业性质行政执法机构,与县应急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
主要职责:
(一)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县本级承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二)参与较大和中央企业、省、州属在县重点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三)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提级调查事故处理;(四)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五)负责调查处理上级指定管辖的案件;(六)对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七)受理有关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举报查处;(八)负责部署、组织应急管理领域内专项执法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