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与县人大预算委员会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依据国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制定审计处罚听证工作方案;负责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制度流程的制定;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调研、草案编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
(二)综合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部门、单位及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实施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金融管理机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