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太阳谷镇新农贸市场5楼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
| 联系方式 | 0836-5921003 | 负责人 | 姚晓军 |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人才交流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医疗救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统筹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承担县级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八)牵头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担县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的职能职责。
(十四)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十五)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保持医疗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六)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督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各项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和待遇执行督导工作。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和内控管理风险防范规程,规范经办服务窗口。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