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农业保险工作以及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经统计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起草法定权限内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做好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指导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拟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引导家庭农场行业组织建设,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