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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2-07 18:42:59
来源: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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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介绍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宗教事务管理的法规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寺庙事务和教务,自觉接受县委统战部领导和民宗局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僧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佛教经典、教义教规,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僧尼爱国守法、遵规持戒;负责寺庙主要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相关工作。

3.负责寺庙日常事务、教务和僧人、场所、活动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寺庙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宗教事务部门、佛教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接受本寺僧人和信教群众的监督。

4.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类佛事活动,安排僧人为信教群众提供宗教服务。按《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寺庙活佛转世相关工作,负责转世活佛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5.负责探索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单位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以“当好桥梁、抓好教务、搞好服务”为工作宗旨,大力抓好“五二三”学教活动常态化工作,努力实现寺庙合格、僧人合格、教务合格的“三合格”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学习 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理论学习 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精神追求,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加强理论学习 ,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 、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言见行,成为武装头脑、净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思想上绝对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坚定紧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州、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实行独立核算机构1个。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采取“干部+僧人”的管理模式,设专职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5名(宗教界2名,不占寺庙管理委员会编制)。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期编制1名。设4个内设机构(股级),即:办公室(僧尼服务股)、法规宣教股、佛事管理股(安全管理股)、资产管理股。截止2023年底我单位纳入部门预算下的行政编制8人,工勤1人。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

2

 

3

 

4

 

5

 

 



第二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35.4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同口径增加5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两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收入总数23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7万元,占95.23%,项目支出1.71万元,占4.7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4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5万元、住房支出19.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235.4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01万元,占79.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万元,占9.04%;医疗卫生支出6.35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9.84万元,占8.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事务(款)34行政运行(项) 2024年预算数为188.01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 2024年预算数为19.8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08(项): 2024年预算数为21.2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2024年预算数为6.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

下降原因是因为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23年预算下降。

下降原因是因为厉行节俭及下乡次数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客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口径增加4.84万元,增长23.33%,其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得荣县龙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结和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2024年龙绒寺管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龙绒寺管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龙绒寺管会整体支出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