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府发〔2025〕11号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环保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但通过暗访发现,部分村庄、公路沿线、河道岸线等区域垃圾倾倒问题严重,特别是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屡禁不止,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彻底整治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清除全域范围内各类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管理,建立“问题清仓、责任明确、机制初显”的治理格局,使城乡环境达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群众满意”的标准。
(二)具体指标
积存垃圾清零:城乡道路、背街小巷、河道水域、乡村院落、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积存垃圾100%清除,无暴露垃圾、无垃圾堆积点。
设施规范达标:垃圾收集容器、中转站等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无破损渗漏、无异味扩散。
问题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垃圾污染问题整改率达100%,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销号机制。
参与意识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显著增强,主动参与整治行动、规范投放垃圾的比例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覆盖10乡镇所有行政村,重点延伸至公路(含县乡道、村道)沿线、金沙江等江河沿岸、景区景点、集贸市场、校园医院、宗教场所、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二)重点整治内容
存量垃圾集中清理:重点清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道、绿化带、地下车库、施工工地周边的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及废弃杂物,整治垃圾收集点“满溢”问题。
农村区域:以“户清、村收、镇运”为标准,清除乡村院落内外、田间地头、村内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秸秆、农膜),治理“垃圾围村”现象。
重点线路及水域:全面清理国道、乡村公路沿线护栏内外的垃圾杂物;彻底清除河道、水库、灌区等水域漂浮垃圾及岸线积存垃圾,防止垃圾入河。
公共空间及场所: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校园周边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规范流动摊贩垃圾处置行为,做到“摊走地净”。
垃圾处置设施整治:排查修复破损的垃圾收集桶、垃圾箱、中转站等设施,对老旧设施进行更新,确保设施数量充足、功能完好;规范设施标识,区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类别,引导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整治:建立“定时、定线、定人”收集制度,提高垃圾收集频次,避免垃圾长时间积存;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式,加装GPS定位系统,严查抛洒滴漏、随意倾倒行为。
乱象源头治理行动严控垃圾增量:督促餐饮企业、超市药店落实“光盘行动”和限塑要求,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垃圾处置流程,要求施工垃圾日产日清、闭环处理。
严查违法行为:对乱倒垃圾、破坏环卫设施、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和企业,由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12月21日)
各级各部门对照问题台账,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辖区集中清理整治。
(二)总结巩固阶段(12月22日-12月31日)
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整治经验,健全常态化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县域环境治理长效化、规范化。
四、责任分工
成立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指挥部,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部门、单位分工如下:
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协调、方案落实、进度统计、统筹信息报送;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整治中的跨部门问题。(责任单位:政府办、生态环境局、住建部门、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县城建成区垃圾清理、设施整治及收集运输规范工作;指导小区物业开展垃圾整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垃圾管理责任。
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区域垃圾整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村(社区)开展院落环境清理,建立农村垃圾常态化收集机制。负责水域及岸线垃圾清理,组织开展河道漂浮垃圾打捞,建立水域垃圾日常巡查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垃圾处置设施环境监测,查处垃圾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沿线的垃圾清理与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车辆密闭要求,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垃圾整治,规范餐饮行业垃圾处置,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转,提高可回收物利用率。
文旅、教育部门:分别负责景区景点、校园及周边的垃圾清理,加强对游客、学生的环保宣传引导。
公安、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乱倒垃圾、破坏环卫设施等违法行为,为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
乡镇(社区):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垃圾清理工作,建立“网格化”排查机制,发动村(社区)干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无死角。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各单位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整治工作;建立“指挥部统一调度、部门协同配合、属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指令畅通、行动高效。
队伍保障:整合环卫专业队伍、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群众志愿者等力量,组建专项整治队伍,提升整治效率。
监督保障:建立“督查、考核、问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报整治情况;将整治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域无垃圾整治行动是改善民生、提升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组织力量全力推进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打破壁垒、密切配合,针对跨区域、跨行业问题主动对接、协同处置,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整治无盲区。
坚持实事求是:整治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不搞“花架子”;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差异化措施,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
注重长效衔接: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同步探索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将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全域无垃圾工作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
得荣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