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得荣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
通知
得府办发〔2023〕11号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助力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坚实保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48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1〕53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府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强能力建设,加快新技术应用,提高作业水平,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对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效益,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影响面积全覆盖,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保障作用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我县人工影响天气规模效应、科技、服务综合能力走在全州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三)强化特色产业服务。加大全县粮食产区及重要农事季节农作物抗旱作业力度,开展干旱灾害评估和区划工作,科学调整作业布局。建立区域联防作业服务模式,强化灾害动态监测,在易旱区常态化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气象、生态环境、农牧农村、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常态化、专业化人工增雨(雪)作业,筑牢长江上游地区水环境安全。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融入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电站库区)蓄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保障服务。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严重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与相关部门和上下跨区域的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落实应急保障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及时启动实施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总结重大活动应急保障服务作业成效和经验,完善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机制和工作方案,做好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流程和标准规范的本地化应用,提高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保障服务作业水平和效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牧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作业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需要新增一批作业点,对现有作业点布局进一步优化;建设标准化移动作业点3个、购置地面作业装备物联网智能终端1个、作业信息釆集设备1套。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地区地面作业体系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
(七)提升监测能力。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优化探测设备布局,优化地面云降水监测站网建设和布局,建设2套多要素区域自动站,优化气象监测站点布局,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云水资源监测网络,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指挥能力。充分利用人工影响天气大数据应用云平台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1个县级人影指挥系统,新增人影指挥车和作业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
(九)提升科学高效的联动作业能力
1.组建应急、气象、林草、公安等部门联动作业专业队伍,实施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人工增雨(雪)作业。气象局负责技术指导、天气形势分析和空域申请,应急局、林草局负责协作,公安局负责治安维护和应急处置,全面提升规范化作业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
2.组建应急、农牧农村、水利、气象、公安等部门联动作业队伍,实施防汛抗旱人工消雹防雹作业,实施防汛抗旱人工消雹防霍作业。气象局负责技术指导、天气形势分析和空域申请,应急、农牧农村局协作,公安局负责治安维护和应急事件处置。〔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科学技术攻关。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提升云水资源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能力和水平。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吸收借鉴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协〕
(十二)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管理专业化,运输、存储规范化制度,购置弹药防爆柜,安装电子防盗门及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逐步推进我县标准化弹药存储库房建设,弹药运输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司化运作模式,委托县内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输,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管控,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培训、空域申请、作业站点巡查等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提升安全技防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加快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新技术的应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科协〕
(十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建设专业化作业队伍。进一步充实管理人员队伍,组建专业技术人员和退役军人兼职组成的人员作业队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遴选,县气象局负责管理、培训和作业指挥,县财政局负责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实行作业点“指挥长责任制”,健全作业人员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考核聘任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年度经费和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
(十九)加强人才队伍保障。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领军人才,加强作业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协、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
(二十)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州、县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协、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