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财政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县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得荣县财政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县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15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态,市财政局图片要闻、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等;通知公告,包括会计培训、企业服务信息等;信息公开,得荣县人民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流程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公开信息和数据的准确和规范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利开展。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15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态,市财政局图片要闻、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等;通知公告,包括会计培训、企业服务信息等;信息公开,得荣县人民政府预决算信息、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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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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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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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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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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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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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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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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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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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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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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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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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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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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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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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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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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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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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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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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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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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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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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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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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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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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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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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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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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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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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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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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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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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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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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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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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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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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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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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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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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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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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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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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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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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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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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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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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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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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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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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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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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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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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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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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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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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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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流程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公开信息和数据的准确和规范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