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得荣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0-28 07:40:08
来源:
得荣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60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全面开展。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大力加强涉税信息公开,逐步提高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县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43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3.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制度需进一步细化。二是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局、州局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做到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质效。信息公开工作关系到公众的关切和对政策的了解,只有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全局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才能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提高工作质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