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得荣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10-31 12:32:19
来源:
得荣县公安局
阅读数:
103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得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部署的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将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各警种承担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承担,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人负责,为圆满完成成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工作的保密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办好门户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权威性、互动性,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拉近警民关系,提高民众对市公安局各项工作的认知和认可。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持续公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警种、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